父母離世後將財產移轉子女必須注意稅務制度,如果未釐清免稅額規範,很有可能被要求補稅甚至罰款。一位父親分別贈予2名子女一人200萬元財產,想說一年有220萬元贈與免稅額(編按:從2022年起為244萬元),但卻還是被國稅局課18萬元贈與稅。原來是因為每年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度,是以「贈與人」送出去的錢做計算,而非每一位「受贈人」收到的錢分別計算。
日期:2020-10-06
南區國稅局接到民眾黃小姐來電詢問,其先生於今年中贈與2名子女各200萬元,每個人均未超過220萬元免稅額,還須申報贈與稅?
日期:2020-09-29
住於新北市的李母,為讓獨子未來生活無憂,花了500萬元在新北市中和區買下一間房子給兒子,沒想到兒子成年後不僅未扶養她,還不時向她伸手討錢,去年更揚言要將她趕出家門,甚至出言辱罵「妳可以自殺了」、「每年鬼節都要燒死妳」、「該死的東西沒有死」「X妳媽,妳下輩子是妓女」等語,李母憤而向不孝兒提出撤銷贈與訴訟;新北地院判獨子須返還母親50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日期:2019-10-24
林媽媽年約70歲,3年前因身體不舒服去看醫師,沒想到竟然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,林媽媽有感於恐不久於人世,大兒子也告訴媽媽,自己願意好好照顧媽媽的餘生,而為避免未來兄弟姊妹之間為了房產分配起衝突,因此請媽媽把自己名下的房產贈與給自己!林媽媽也就同意了大兒子的提議,接著大兒子就找了代書辦好房產的過戶,且為避免其他子女認為林媽媽偏心,因此她就沒有告訴其他孩子!
日期:2019-09-27
新聞中常看到父母贈與、分配財產給子女後,子女反悔曾經對父母的奉養承諾,導致父母贈與、分配財產後需要用錢,因而不得不向子女提告要求撤銷贈與取回財產的案例。
日期:2019-09-04
編按:陳董名下有不少財產,包含不動產及公司股份等財產。不料他失智後,兒子宣稱,財產被紅粉知己透過財產贈與轉到自己名下,財產早已所剩無幾。紅粉知己反駁,「這些財產都是我先生為了照顧我的後半輩子,才贈與給我的!」
日期:2019-08-21
老了之後,對錢能看開的人,應該都是經濟無虞的人。對錢看不開的人,可能很有錢,也有可能沒有錢。我的基本態度是先善待自己,行有餘力再為子女著想,但很多人卻反過來,事事先想到子女,剩下的才給自己。
日期:2019-04-10